应聘人员还须具有《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:
1、教师岗位原则上要求博士35岁以下,硕士30岁以下,正高职称放宽至45岁,副高职称放宽至40岁;
2、行政人员及教辅人员岗位原则上要求30岁以下。
二、招聘时间
报名时间:截止至2009年3月10日。
笔试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请将个人详细资料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专业、学历学位、培养学校、科研情况、工作经历、配偶及子女情况、应聘岗位等)邮寄至我校人事处。
通信地址: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广州医学院人事处
邮 编: 510182
联系电话:(020)81340617
联 系 人: 方老师 全老师
三、考核办法
(一)笔试:采取百分制。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:4比例确定面试名单。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。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、心理学等。
(二)面试(试讲):采取百分制,按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(三)体检: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做法,体检费用由拟聘用者负责。
(四)考核: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,主要包括: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团队精神、业务能力(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)、工作业绩等。
拟聘用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。
(五)公示:将考核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讨论,确定聘用人员名单,按规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。公示期间有异议的,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。
公示无异议的,根据广州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广州医学院人事处
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